第八屆四川宣傳關(guān)心下一代新聞佳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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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標題 | 父親生而不養(yǎng)被撤銷監(jiān)護權(quán) | 推薦單位 | 成都市關(guān)工委 |
作 者 (主創(chuàng)人員) | 查洪南?鮑昱辰 廖青君 | 編 輯 | 李微 |
刊播單位 | 檢察日報 | 首發(fā)日期 | 2021年6月3日 |
刊播版面 (名稱和版次) | 2021年6月3日法治·評論(第4版) | 作品字數(shù) (時長) | 767字 |
作品評介 (120字以上) | 2021年6月1日,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實施,這一天,四川省蒲江縣檢察院引用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款,支持民政部門向法院申請撤銷曉明父親的監(jiān)護權(quán)。法院當庭宣判,撤銷了曉明父親的監(jiān)護權(quán),由蒲江縣民政局作為曉明的監(jiān)護人。該案例對于監(jiān)護人拒不履行監(jiān)護職責的相關(guān)案件起到積極指導意義,有力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,具有良好的社會宣傳意義和示范效應 | ||
采編過程 | 對蒲江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進行采訪,了解救助工作始末和最新進展,參與策劃拍攝微電影《曉明的心愿》和MV《太陽》,講述檢察暖心故事 | ||
社會效果 | 擴大了未成年保護“兩法”的社會知悉面,社會公眾特別是家長對監(jiān)護人的法律職責認識更深入 | ||
領(lǐng)導簽名:??????????????????? ?????????????(推薦單位蓋章) ? ? 2022年 ?月 ?日 | |||
超長作品特別推薦,總編輯簽字: |
本報訊(記者查洪南 通訊員鮑昱辰 廖青君)6月1日,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實施,為未成年人筑起了更加堅實的“籬墻”。這一天,四川省蒲江縣檢察院引用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款,支持民政部門向法院申請撤銷曉明父親的監(jiān)護權(quán)。法院當庭宣判,撤銷了曉明父親的監(jiān)護權(quán),由蒲江縣民政局作為曉明的監(jiān)護人。
9年前,曉明的父親在網(wǎng)上認識了一個不知道真實姓名的女子,同居后女子用冒用的身份證生下曉明,又在一年后跟隨新認識的網(wǎng)友離去,從此音訊全無。曉明2歲時,父親將他送到好心人張叔處寄養(yǎng),從此再未過問他的生活。張叔非常關(guān)心曉明,但因曉明是非婚生子,母親身份不詳、父親下落不明,無法為曉明辦理戶口,更無法將曉明送到學校讀書。
2020年初,蒲江縣檢察院在獲悉曉明已年滿7歲,卻因沒有戶口無法入學的情況后,多方協(xié)調(diào),幫助曉明上了戶口,讓他如愿入學。
然而,曉明的父親仍不履行監(jiān)護職責。在學校里,部分同學也因為身世問題欺凌、嘲笑曉明。為讓曉明找到家的歸屬感,蒲江縣檢察院援引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支持起訴,由民政部門申請法院撤銷曉明父親的監(jiān)護權(quán),并聯(lián)合社會各界,幫曉明尋找合適的寄養(yǎng)家庭。
為讓像曉明一樣有著不幸身世的未成年人第一時間得到關(guān)心與幫助,蒲江縣檢察院加強部門協(xié)作,暢通信息通報渠道,動態(tài)掌握留守兒童、特殊兒童、事實無人撫養(yǎng)兒童名單。該院還聯(lián)合縣委政法委、團縣委、縣關(guān)工委、縣教育局開展了“亮晶晶·昱辰工作室”兩法服務月法治進校園活動,深入實驗小學、鶴山初中等學校開展法治教育,對預防校園欺凌和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進行宣講。
為呼吁整個社會一起來關(guān)愛像曉明這樣的孩子,該院拍攝了微電影《曉明的心愿》,記錄這個男孩求學之路的曲折;拍攝MV《太陽》,講述不同社會角色的人們對男孩釋放善意的暖心故事。